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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3 16:51:43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武大研字90号文件《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武汉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实行十级制计分。课程学习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比例不超过30%。课程成绩不低于C-,方能取得学分。具体分值对应表如下:

十级制与百分制对应关系:

十级制

A+

A

A-

B+

B

B-

C+

C

C-

D

百分制

100-96

95-90

89-85

84-80

79-75

74-70

69-67

66-63

62-60

59-0

MPA单证、双证学生均遵照此规定,自2013年4月开始执行.

武汉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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