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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国) - 百度百科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2/04 10:15:40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武大研字〔2014〕11号)、《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拓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符合《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

    二、招生方式

    与《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方式相同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20年3月10日前向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

    (二)提交内容: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材料提交地址: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中国) - 百度百科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228 邮编:430072

    电话:86-27-68754263戴老师

    (四)资格审查。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20)

    (一)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前向我院提交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20年3月7日(暂定)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五、专业课程考试

    (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程笔试。专业课程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专业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8日上午8:30-11:30(暂定)。

    (2)考试地点:武汉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暂定)。

    (3)考试科目。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专业课程笔试,每个二级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科目为1门。考试内容必须涵盖该学科的专业核心知识。各学科专业课程笔试具体科目见表1。

    表1 各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科目表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030201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理论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030207国际关系

    国际关系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01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04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4)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5)成绩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确定候选人。考核专家组根据学院划定的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方有资格作为备选候选人)和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免除外语水平考试者,外语成绩按学院划定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计),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依整体考核成绩高低按导师招生指标数和学校比例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来确定候选人。整体考核成绩的权重为:专业课程笔试成绩占40%,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15%,专业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包括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按百分制计分)占45%。

    计算公式为:整体考核成绩=(专业课程笔试成绩/1.5)×40%+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5%+专业综合素质评估成绩×45%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现场确认(具体规定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具体见下文(六、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综合考核

    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各学科专业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考核(占总成绩40%):对考生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2、外语水平(占总成绩2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3、创新潜质(占总成绩40%):考生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考察。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 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文字稿件),并以PPT形式做口头报告(时间5—8分钟)。其中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二项占创新潜质评分的50%,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二项占创新潜质评分的50%。考核小组认真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是否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录取

    1、拟录取指标和类型

    (1) 今年录取形式将同时采用“区分导师”和“不区分导师”方式,除行政管理专业是“区分导师”录取方式,其他专业都实行“不区分导师”录取方式。

    (2)“区分导师”录取方式,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导师招生计划指标及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分配给每个导师的招生指标总数包括导师通过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20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即导师通过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20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占用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

    (3)“不区分导师”录取方式,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招生领导小组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指标及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录取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和被录取的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确定指导关系。

    (4)上报拟录取的考生类别和人数应与学院分配的招生类别和人数一致。即:分配指标为非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必应为非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分配指标为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应为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

    未尽事宜详情请参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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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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