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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系及2016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我院政治学类和公共管理类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学生在本大类中选择专业。

2.按照学生入校以来两学期除体育以外的所有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情况,以各专业确定的接收名额为上限,主要依据成绩排名,排名在前的同学有优先选择权,依次按志愿选择,直至各专业名额选满为止。

3.港澳台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新疆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个人志愿,依据成绩排名在本大类的专业中平衡分配。外国留学生,按国际教育学院录取专业分配。

4.学生应积极配合,服从调剂。

5.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基本程序

1.各专业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提出可接收学生的计划名额,报学院审定。

2.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3.院本科办组织计算学生专业分化前平均成绩,并公示成绩排名情况。

4.各系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和志愿情况选择学生,拟定初步接收名单。

5.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核定名单,报学院主要领导后,报教务部审批。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26日前,学院向学生发放《专业选择志愿表》,学生填写专业志愿(必须依次填写本大类不同的专业)。6月30日前,本科办收回《专业选择志愿表》。

2.暑假期间,由本科办对专业分化前两学期除体育以外的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并排名,各系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和志愿情况挑选学生。

各专业系在决定接收的学生提交的《专业选择志愿表》上签署意见,确定接收学生名单,连同全部《专业选择志愿表》交给本科办。

3.2017年9月2日,经学院核定名单后,在学院本科生学工网上予以公示。

4.2017年9月7日前后,由分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在各专业学生名单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唐老师 办公电话68754271,QQ419765837

李老师 办公电话68755560,QQ510708435

五、未尽事宜由院本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级专业选择志愿表.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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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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